第七章 城乡二元结构与城市

关键词:

经济活动强度和力度在不同地区具有很大的差异,经济活动强度和力度大的地区常成为该区域的经济中心,支配周围地区的经济活动,进而导致支配区域经济活动的核心和受核心区支配的边缘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城市和乡村所组成的区域的二元结构。

这种 核心—外围 二元结构是 区域社会经济空间组织形式的基本单元 。这种二元模式可以应用到各种各样的地域范围之中,大至国际间,小至区际或城乡间。

有关二元结构理论,大多数是从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角度提出二元结构理论的。

从20 世纪50 年代以来,先后形成了以 区域经济不平衡发展为核心 的一系列二元结构理论,

包括:

不同于前面的理论,新兴古典经济学是从 城乡交易效率的差异 来解释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并认为这种二元结构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过程。存在这种二元结构的原因在于城乡之间交易效率的差距。

有些学者是从 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角度 提出二元结构理论的,刘易斯在其《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把传统部门和现代部分联系以来,用现代部门的不断扩大以及落后部门的不断缩小来说明落后国家的发展过程,并解释了相互分割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如何通过劳动力的转移最终实现一元结构的。

分工的演进扩大贸易网络规模,贸易网络规模的扩大增加贸易成本,而贸易活动的地理集中降低总贸易成本,贸易成本的降低又提高贸易效率。把分工网络扩大而导致的大量的贸易活动集中在小范围进行,进而提高贸易效率,这就是城市的形成机理。

把很大的贸易网络集中到某一区位来降低贸易成本的过程,就是城市化过程。

根据贸易对象的不同,把不同的贸易活动在安排在不同规模的城市进行,就是城市的分层结构。

根据贸易类型的不同,把不同的贸易活动安排在不同城市进行,就是城市之间的专业化分工。

城市系统中的城市规模最优层次数随生产中分工水平的演进而变大,当生产中的分工水平很高时,城市系统中的城市层次数较大,反过来,生产中的分工水平很低时,城市层次数较小。

当分工水平适度、或者城市规模经济和贸易效率适度,则某一城市系统结构是单中心结构,反过来,分工水平足够大、或者城市规模经济和贸易效率足够低,则某一城市系统结构是多中心结构。

经济发展水平很高时,整个经济系统已经历过聚集的极化过程,进入高水平的平衡状态,表现为城市数量多、城市规模差异相对要小的多中心城市结构;

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整个经济系统处在聚集的极化阶段,进入非平衡极化状态,表现为城市数量多、城市规模差异大的单中心城市结构,这种单中心城市结构是一种常态;

经济发展水平很低时,未进入聚集的极化阶段,处于低水平的平衡状态,则表现为城市数量少、且规模小而相互独立的集市散布在区域空间上。

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主要指城市中各物质要素的空间位置关系及其变化的特点,它是城市发展程度、阶段与过程的空间反映。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有三种类型,即单中心结构、多中心结构和网络型结构。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是建立在特定经济活动基础上的、承担特定经济功能的城市内部功能区在空间上的不断分化而导致的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变动。

城市经济学的核心原理是土地价格随区位而变化,而这些不同的土地价格导致了城市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型和土地使用密度。土地价格是资本化的租金,土地的价值等于土地产生的租金收入流的现值。对于每一宗建设用地,土地的价格必须能够使其使用者的支付额补偿他从该宗土地的地理优势上获得的价格。李嘉图的地租和土壤肥力模型给出了这个结论。

家庭在离中心商务区单位距离所引起的土地费用和交通费用之间进行权衡。在土地费用边际节约等于交通费用边际增加时,达到效用最大化。在这种距离上,家庭找到了最佳住宅区位。企业面临着中心商务区区位和便宜的土地价格之间的权衡。企业在区位选择上,会选择地租等于土地的边际产出的距离,这就引出了租金梯度的概念。当企业接近中心商务区时,往往使用更多的劳动和资本,非土地与土地要素的比率越来越高。一般来说,商业企业或办事机构往往设在城市中心,工业企业一般远离中心商业区。

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替代效应和产出效应的大小决定着劳动力需求曲线的斜率。要素替代效应和产出效应越大,劳动力需求对工资变化的反应越大,需求曲线越平缓。影响城市劳动力需求的主要因素包括出口、劳动力生产率、营业税以及一些社会制度因素等。影响城市劳动力供给的主要因素包括人口的自然特征、劳动者的工作偏好、城市的吸引力因素以及劳动制度和体制因素等。劳动力市场的均衡效应就是当劳动者的供给等于对劳动力的需求时的均衡工资和均衡就业量的过程,这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城市失业包括摩擦性、季节性、结构性、总需求不足和税负导致的失业等各种情况。

城市住房具有复杂性、多重异质性、空间位置固定性、耐用性、多层次性以及政府行为性等特点。影响城市住房需求的因素主要包括:住房价格水平、家庭收入水平、宏观政策因素、对未来的预期、城市人口数量和结构等。影响城市供给需求的因素主要包括住房价格水平、政策因素以及对未来的预期等。成功的住房政策有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住房政策应该有利于低收入家庭;二是为中等收入家庭提供不同风格的住房以供选择。对住房市场进行补贴会改变住房市场的均衡结构。住房补贴计划的好处是能保证住房专用补贴的确用于住房,但这种补贴的可能存在低效益。

城市基础设施是一种可共享的投入,它直接影响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运行效率,因此促进了聚集经济的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具有自然垄断性、混合物品属性、外部性以及竞争性等特点。城市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繁多,大体上也可以分为公共物品、私人物品以及准公共物品三类。对于公共物品类基础设施,应该主要由政府提供;对于具有私人物品性质的城市基础设施应该主要由市场提供;对于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的基础设施,应该依据市场提供方式下的收费成本和收费的效率损失,以及政府提供方式下的征税成本和税收的效率损失进行评价比较,采用两者之间成本最小的提供方式。基础设施融资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

城乡二元结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要基本协调,这是持续推进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

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义务教育的性质: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城乡二元体制改革起始年代宋朝。

城乡二元结构自古就有,从宋朝算起,已有一千年以上的历史。但过去虽有城乡二元结构,却没有城乡二元体制。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户籍分为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城乡二元体制形成了。从这时开始,城市和农村都成为封闭性的单位,生产要素的流动受到十分严格的限制。它把广大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禁锢在农村中。于是,计划经济体制得以巩固,维持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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