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一、严格落实“四项制度”要求

(一)农民工实名制制度

1. 各单位要按要求使用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工人进出项目 现场必须实现电子考勤,且考勤数据采集准确真实。

2. 各在建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须达 100,内容填写完整、切合实际,且必须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字。

3. 实名制管理要实现全覆盖,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单 等要素齐全。

(二)专用账户及总包代发工资制度

1. 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银行须签订工资专户管理及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协议。

2. 建设单位每月按约定比例(不低于当月产值或月均合同额20 )将工资款打入专户,专户资金专款专用。

3. 劳务(专业)分包企业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每月核定人员、核算工资,为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单。

4. 总包企业每月审核劳务(专业)分包企业提供的工资总额、 农民工个人工资单或工资明细表,委托银行从专户中将工资款分解发放到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农民工好处如下:

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后,农民工朋友就轻松很多了,实名制每天都有考勤记录,如果遇到以前施工单位或者企业拖欠工资等这些劳资纠纷的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据,能够为农民工提供保障,要薪不会像以前那么困难了。

推行实名制管理,不仅仅是对农民工们有好的方面影响,对企业单位来说,也是一件好事,特别是建筑行业,这一统一实行实名制管理了,作为建筑企业,有多少人做多少事,自己就一清二楚了,能够很快速地了解到目前的劳务人员状况,不会出现那种临时还要去市场请人的现象,从而影响工程进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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