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是谁?

共和国勋章获得者是:

1、袁隆平——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世界杂交水稻之父”。

2019年9月国家授予袁隆平“共和国勋章”。

2、黄旭华——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核潜艇之父”。

黄旭华,舰船设计专家、核潜艇研究设计专家,2019年9月获得“共和国勋章”。

3、申纪兰——共和国勋章获得者。

申纪兰,全国劳动模范,曾获得“改革先锋”称号和“共和国勋章”。

4、于敏——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氢弹之父”。

于敏,2019年1月在北京逝世,同年9月获得“共和国勋章”。

5、张富清——共和国勋章获得者。

2018年12月,张富清事迹被揭晓,一时间轰动了全国,2019年9月,国家授予张富清“共和国勋章”。

6、孙家栋——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中国卫星之父”。

孙家栋,1999年,被授予两弹一星功勋奖章,200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9年9月,获得国家最高荣誉勋章“共和国勋章”。

7、屠呦呦——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

孙家栋,青蒿素研究开发中心主任,2019年9月获得“共和国勋章”,2015年10月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8、李延年——共和国勋章获得者。

2019年9月,国家授予李延年“共和国勋章”。

9、钟南山——共和国勋章获得者。

2020年8月,国家授予钟南山“共和国勋章”,钟南山在此次疫情斗争中,为中国疫情的防范和控制做出了杰出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作草案说明时表示,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这次授予工作的法律程序安排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并签署国家主席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二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设立和授予,适用本法。

第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

第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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