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收款,什么是预付款?

预收款顾名思义就是:提前收取的款项,比如卖出商品,在商品还没卖出时,提前收取购买商的钱。

预付款 顾名思义就是:预付款就是预先交的款(例如:一个项目10万,预付款20%,即预付款2万)

扩展资料:

一、 预付账款是指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服务)在未收到货物和未完成劳务之前支付的货物,例如,与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在发货前按合同规定提前支付的部分货款。预收账款是指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在未发货或未提供劳务之前预收的款项。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未建成前就与业主签订购销合同,提前收取业主的房款。

二、 预收账款(Deposit received)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

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也是公司债权的组成部分。

三、“预收账款”的双重性。

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先列入“预收账款”的贷方,此时该项目表现为一项负债;等到企业发出商品时,按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由于预收款会小于实际价税款,在企业发出商品后“预收账款”的余额一般为借方,其本质为应收的性质,等同于“应收账款”。

在期末列报时,如果截止期末“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应列入应收账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列入预收账款项。如果企业在预收账款业务不多时,可用“应收账款”来代替,其列报方式等同。

“预收账款”的列报方法

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之和记入“应收账款”项,而根据明细账的贷方余额之和记入“预收账款”项。

预收款是销售方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

预收款销售商品是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

预收款销售商品的核算:

采用预收账款方式销售商品,预收货款时,按预收的货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收到最后一笔款项发出商品时,按预收的货款总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按收到的最后一笔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销售商品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因此,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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