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行宝两全保险是什么险种

安行宝两全保险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的中长期意外险,纯保障型的保险。其投保范围为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参保人,保障项目包括期满保险金、身故全残保险金以及各类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具体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和相关信息为准。简单来说就是,安行宝两全保险可保障被保险人保障期间发生意外,若保障期满,被保险人未出险,仍平安生存,则还可以获得满期保险金。这种类型保险对于那些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人群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测一测你的抗风险指数,专家为你免费解读!

如果爸妈爱旅游的话推荐,如果不爱旅游不太推荐,这款保险重点提供自驾车、公交及巨灾意外的保障。

太平洋安行宝两全保险是太平洋保险近期在银保渠道推出的一款新产品,重点提供自驾车、公交及巨灾意外的保障。这款以其保费低、保障高、经济实惠等特点受到消费者欢迎。

太平洋保险安行宝两全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一般意外、自驾车意外、公共交通意外和巨灾意外,其中自驾车意外、公共交通意外和巨灾意外的每份保障额度均高达100万元。更让客户感到放心的是,保险期满时如无赔付,可获增值返还保险金,保险期限为30年期的可返还所缴保费的120%。

太平洋安行宝两全保险的保障项目包括:

一、满期保险金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1)保险期间为20年的,满期保险金=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10%;(2)保险期间为30年的,满期保险金=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20%。

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1)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105%;(2)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

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0.5×基本保险金额。

四、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上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10×基本保险金额;(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5×基本保险金额。

五、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已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未满75周岁(不含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10×基本保险金额;(2)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年满75周岁,“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5×基本保险金额。

六、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

若因合同约定的8种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龙卷风、冰雹、泥石流、滑坡)而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保险金”。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网

原文地址:https://www.minzuwang.com/life/1056073.html

最新推荐

发表评论

评论将在审核通过后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