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是指什么?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其的基本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1982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对特别行政区作出专门规定,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体现在国家根本大法中,标志着“一国两制”思想的正式形成。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同志在同美国学者的谈话中第一次使用了“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的提法,并且明确指出它不仅适用于台湾,也适用于香港。 厦门海岸“一国两制统一中国”巨型标语一国两制,指的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亦为于香港及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同时也是日本国将来处理琉球群岛地区事务时可能实行的方针。一国两制政策以一个中国为原则,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及民主集中制,但是在香港、澳门和台湾,皆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及议会制度。一国两制的政策已经在香港和澳门实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希望以一国两制的方式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但台湾民众在“中国统一”的根本性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目前台湾民调方面维持现状仍占多数人的意

一国两制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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