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授课制是谁提出

班级授课制是夸美纽斯提出的。

1632年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系统论述了班级授课制,标志着班级授课制的产生。赫尔巴特提出了教学形式阶段理论(四段教学法),标志着班级授课制的成熟。苏联教育家凯洛夫提出了课的类型和结构,标志着班级授课制更加成熟。

班级授课制简介

班级授课制又称为课堂教学,是一种把学生按年龄特征和学习特征编成年级和班级,且每班有固定的学生和课程,由教师根据固定的授课时间和授课顺序,以及根据教学目的和任务,对全班学生进行集体授课的教学组织形式。

班级授课制最早起源于16世纪的欧洲,世界上第一家采用班级授课制的是17世纪乌克兰的兄弟会学校;我国最早采用班级授课制是在1862年的京师同文馆。其特点可用“班、课、时”三个字概括。其优点在于采用集体教学形式,有利于大面积培养人才,提高教学效率。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对班级授课制从理论上加以总结和论证,使它基本确定下来,以后,又经过赫尔巴特等教育家进行补充,使它进一步完善,率先正式使用“班级”一词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教育家艾拉斯莫斯。

班级授课制又称课堂教学,班级授课制是把一定数量学生按年龄特征和学习特征编成班组,使每一班组有固定的学生和课程,由教师根据固定的授课时间和授课顺序(课程表),根据教学目的和任务,对全班学生进行连续上课的教学制度。最早是欧美一些学校出现以班级为单位的教学组织形式,随后夸美纽斯对此组织形式进行总结而确定下来。后来赫尔巴特完善了这一理论,苏联的教育家凯洛夫最终完善了这一理论。中国最早使用班级授课制是1862年。

基本特点

1、以“班”为人员单位,按年龄和知识水平分别编成固定的班级,即同一个教学班学生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大致相同,并且人数固定。教师同时对整个班集体进行同样内容的教学。

2、把教学内容以及实现这种内容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展开的教学活动,按学科和学年分成许多小的部分,分量不大,大致平衡,彼此连续而又相对完整,这每一小部分内容和教学活动,就叫做一“课”,一课接着一课进行教学。

3、把每一“课”规定在驻而固定的单位时间内进行,这单位时间称为“课时”,它可以50/45/30/25/20/15分钟,但都是统一的和固定的。课与课之间有一定的间歇和休息,从各学科总体而言,可能是单科独进,也可以是多科并进,轮流交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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