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名字是怎么看的,有分为两个或者三个部分的?

两个部分的是名和姓,三个部分的是名、中间名和姓。

相关介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即中简名,排在教名之后,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中,William为教名,Jafferson为自取名,Clinton则为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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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名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单词。或称为“第二予名”(the second given name)、“第三予名”等。在美国和加拿大,名字中通常只包含一个中间名,在书写时经常缩写,例如将James Robert Smith写成James R. Smith,甚至直接省略为James Smith。

在其他英语国家人们经常会有多个予名,尽管他们的第一予名会更为熟知。而在其他的一些国家,“中间名”这一词汇仅仅是指那些本身位置上在最后,但却不是其姓氏的一部分的名字(例如一个人可以以他母亲的婚前姓作为中间名)。

外国人名字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名、中间名、姓。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加自取名加姓。如WilliamJafferson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例如George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教名的不同异体。

4、采用(小名)昵称。

5、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西方人的姓名通常由名在前姓在后两个部分构成,没有三部分。

以英美人姓名为例: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 John Wilson (约翰·维尔逊),“John(约翰)”是名,“Wilson(威尔逊)”是姓。

又如 Edward Adam Davis (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爱德华)” 是教名,“Adam(亚当)” 是本人名,“Davis(戴维斯)” 为姓。

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 John Wilson, Junior, (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乔治·史密斯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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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姓名,是以汉字表示,汉族及部分少数民族直接用汉字进行取名,其他民族的姓名则音译为汉字表示,也有为自己另取汉名。名字与姓氏一起构成了中国人的姓名。

另外,中国人除了有名字以外,以前的人还经常有字。中国传统礼仪,通常仅长辈可唤人之“名”,平辈或晚辈称字不称名,即使是帝王君主平时对臣子亦称字,若称名则较为轻蔑,甚至意指其人有罪。

根据古书记载,在古代中国人的取名是有制度的。一般在小孩生下来3个月后由父亲命名。

但也有满月时取名,周岁时取名,以及在出生以前,亲人先把名字取好的。另有小说为神话某人而有先贤或神仙提前取名字的,如《说岳全传》陈抟老祖为岳飞取名、字一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美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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